• 736916955/2020-00206
  • 农业、林业、水利
  • 2020-09-18
  • 主动公开
  • 方政规〔2020〕2号
  • 现行有效

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黄泥河等33条河流干流行洪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已废止)

日期:2020-09-18 来源:方正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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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规〔2020〕2号

为加强河道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我县境内黄泥河、柳树河、小石头河(又叫石头河)、猪其河(又叫猪蹄河)、得莫利河、桶子河、小罗密河、大罗密河、吉利河、小黑河、五股河、腰川河(又叫小黄泥河)、瓜兰河、小黄泥河、大石头河、洼洪河、三道河、珠底河、高丽沟、苏家沟、九亩二壕、沙河子河、王宝河、棒槌河、西南干沟、永淇河、五道沟河、七家河、白鞋沟河、干饭锅河、黄泥河(方正林业局)、响水河(又叫响河河)、大猪圈河共33条河流干流行洪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要求,依法对管理范围内黄泥河等33条河流干流行洪河道监督管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如下活动:

(一)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二)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三)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禁止在山区河道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河段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方正县黄泥河等33条河流干流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doc

附件2方正县黄泥河等33条河流干流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方案.doc

方正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


相关解读:《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黄泥河等33条河流干流行洪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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