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水务局关于《关于划定蚂蚁河干流行洪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河道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关于划定蚂蚁河干流行洪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拟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为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通告主要内容: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要求,依法对管理范围内蚂蚁河干流行洪河道的监督管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如下活动:
(一)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二)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三)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在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河段,禁止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蚂蚁河干流行洪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方政规〔2019〕10号)。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建议,于2021年6月2日前反馈方正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451-57112867
方正县水务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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