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6916955/2021-00223
  • 农业、林业、水利
  • 2021-06-15
  • 主动公开
  • 方政规〔2021〕3号
  • 现行有效

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蚂蚁河干流行洪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

日期:2021-06-04 来源:方正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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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规〔2021〕3号

为加强河道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维护公共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我县境内蚂蚁河干流行洪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要求,依法对管理范围内蚂蚁河干流行洪河道的监督管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如下活动:

(一)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二)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三)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在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河段,禁止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同时废止《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蚂蚁河干流行洪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方政规〔2019〕10号)。


附件:方正县蚂蚁河干流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方案.doc


方正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4日



政策解读:《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蚂蚁河干流行洪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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