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方正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日期:2024-08-20 来源:方正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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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一、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4〕18 号)

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24〕6 号)

二、公开主体、时限、方式、监督渠道

公开主体:方正县人民政府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网站(https://http://www.hrbfz.gov.cn/)、方正县融媒体微信订阅号等。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451-57116077)。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范围

公开时限

责任单位

全社会

特定范围

1

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公开方政规文号的文件,并列明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办公室

2

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

公开方政办规文号的文件,并列明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办公室

3

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公开县政府各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并列明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各单位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单位

4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办公室

5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

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办公室

6

政策解读

公开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料,解读内容包括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各单位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单位

7

工作动态

主动公开县级领导工作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各单位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单位

8

通知公告

公开各个单位的公示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各单位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单位

9

领导信息

领导信息包括的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及工作分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各单位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单位

10

机构职能

公布各单位机构基本信息,机构负责人、办公电话、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办公室

11

公务员考录

发布招考信息,链接至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办公室

12

干部任免

公开政府拟任干部公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办公室

13

招考录用

公开政府考录招聘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及责任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各单位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单位

15

统计信息

发布统计资料、方正县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统计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统计局

16

规划信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国体空间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

17

财政预决算

县政府及县级部门预决算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各单位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单位

18

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地区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包含依据、标准,项目名称、执收部门、征收对象及资金管理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财政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19

政府采购

链接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办公室

20

重大项目

链接至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办公室

2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公开本地下辖机构及所属单位行政许可信息。链接至信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各行政执法主体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行政执法主体

22

行政许可事项

公开本地下辖机构及所属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信息。链接至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各行政执法主体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行政执法主体

23

权责清单

公开本地下辖机构及所属单位权责清单信息。链接至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各行政执法主体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行政执法主体

2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公开办理处罚强制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处罚决定等信息。链接至信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各行政执法主体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行政执法主体

25

应急预案

本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和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应急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局

26

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有关重要政策、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农业农村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农业农村局

27

社会保障(含养老)

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人员名单、资金支出情况等基本数据以及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和补贴发放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人社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人社局

28

教育

公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等学校名录,包括教育概况、招生管理、学生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教育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教育局

29

基本医疗卫生

医院、医疗情况的基本情况,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检查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卫健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卫健局

30

生态环境

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预警,空气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生态环境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生态环境局

31

灾害事故救援

安全生产类、社会安全事件类 、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灾害救援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应急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局

32

公共文化体育

公开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文旅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文旅局

33

稳岗就业

动态公开本地区就业岗位信息,包括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事业单位招录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人社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人社局

34

食品药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包括合格产品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5

住房保障

保障性住房分配、棚户区改造、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住建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住建局

36

执法监督

发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县应急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应急局

37

重大决策预公开

就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发布意见征集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

各单位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单位

38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公开本地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

县财政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

39

涉农补贴

公开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信息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7号)

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总站、县畜牧总站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机总站、县畜牧总站

40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县政府本级及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各单位

县政府网站

每年2月20日前发布

各单位

41

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公开各单位、各领域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等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单位

42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公开县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政府办公室

43

助企纾困

公开涉及企业的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服务事项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五条

县营商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营商局

44

法治政府建设

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动态、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行政复议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

县司法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司法局

45

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公开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资金管理安排、监督评价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印发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政府网站

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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