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3年方正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hrbfz.gov.cn/fzx/c111100/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方正县政府办公室,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800,电话:0451-5711607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依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重点领域公开等涉及基层政务和群众利益相关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51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做好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2023年,共收到群众留言5条,回复群众留言5条,回复率100%,民意征集发布4条,分别在文化、体育、民生保障等方面发起征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办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依申请公开回复2条,回复率100%,未收到任何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在起草公文时标注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的文件严格按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2023年,县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进行了梳理,保留县政府文件28条,县政府办文件15条,已废止文件14条,已失效文件4条,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2023年,发布政策解读稿件8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认真落实做好回应关切的相关规定。县政府门户网站经常性开展敏感词汇、错误表述、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一经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安全。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经常性开展门户网站自查,对照标准,逐项检查,及时发现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的不足,不断优化更新调整,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二是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和新版政府门户网站上线工作,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渠道作用。三是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编制发布了31个部门及9个乡镇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同步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专栏进行公开发布。四是全面加强对我县现有的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管理,经常性通过读网方式进行自查,对维护不力,无人监管,僵尸账号进行督促注销,确保各类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根据第三方公司检测结果及时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逐步深化细化,以及标准的提高,审视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体现: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造成工作滞后等情况。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方正县政府办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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