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和《通知》有关要求,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单位重要的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与本部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强化工作机制,制发了《方正县统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局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办队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了专人负责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定期听取信息公开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落实任务目标,责任到人,公开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办队抓落实的层层负责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必须经主管领导审签并登记备案;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三)优化平台建设。按照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工作要求,为保障栏目信息充足,及时完成对新增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信息上传录入和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修改完善工作,确保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及各类政策和工作信息,更好服务我市工业企业,助推工业经济发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发布、更新政务公开信息。2020年1-12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我局公开的工作动态、领导信息、机构职能、部门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财政信息、权责清单、其他等栏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0条。
一是公开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20年我局未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三是实施行政执法检查。2020年我局未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2020年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五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2020年,我局涉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项,支付采购总金额70.5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全年共收到公民的申请公开事项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众需求仍有差距。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够充实,公开的信息量也不够丰富等现象。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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