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9-05-28 来源:方正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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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我县政务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严格依法公开。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进行。

二是全面真实公正。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三是公开及时便民。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广泛丰富的载体、易于群众接受的渠道进行及时公开。

四是注重工作实效。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务求公开信息真正为民便民,真正为百姓带来益处,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二、公开形式内容

(一)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发征求意见函、听证会、社会公示、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充分征求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利益相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公众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决策作出后,应当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执行公开。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多方面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以典型案例通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不断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三)推进管理公开。认真落实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布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具有执法资格的部门、人员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推进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国土资源、社会信用等监管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推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配、执行全过程公开。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结果公开。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工作督查结果的公开。推进发展规划、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重大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可信度。

(五)推进重点领域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大力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推进各领域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明确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要件。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发布基本事实,动态发布处置进展。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改变政府作风,有利于政府与公众互动,是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务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面宽、量大,要求高、纪律严、责任重。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我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总责,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筹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负责全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协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扎实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做好考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定期组织自检自评。同时,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把关,发现不足、及时整改,切忌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实效。

四是加强宣传,示范带动。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工作,特别是强化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典型事例等的宣传,有效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政务公开。

五是严格保密,确保安全。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严格管理、精细把关、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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