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至二级(橙色)预警的通告
12月18日15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经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12月20日气象条件不利,预计污染等级将提高。为保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规定,我办决定于12月20日11时30分起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提升至二级(橙色)预警。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提升预警等级,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燃煤锅炉优先使用高热值、低硫份的清洁燃煤,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的非居民供暖锅炉责令限制使用和停产整治,强化散煤污染、烟花爆竹、冥纸冥币、露天焚烧等监督检查,确保达到减排要求。预警启动期间,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行业督导检查,每日17时前将重污染天气应对报告盖章版报送至我局邮箱wfc86772292@163.com。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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