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方正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8-19 来源:方正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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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对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

2024年2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方正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第一方面:黑土地保护利用政治担当的责任意识有欠缺

(一)黑土地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践行总书记指出的“黑龙江省要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思想和行动上还有差距。承担黑土地保护的责任部门和乡镇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期间和主持召开新时代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细不实,没有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学习培训、精心组织研讨、广泛宣读宣讲。

整改措施: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和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学习培训,要求各个站、办、所、中心深入学习,认真领会,自觉对标对表;二是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三是全局上下坚决扛起黑土地保护政治责任,将黑土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数字技术和生物技术赋能,协助农业农村局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四是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2024年3月,方正县自然资源局在本年度考核计划中,列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计划中拟聘请自然资源及农业农村部门的专家对黑土地与粮食安全、黑土保护、土壤改良、耕地质量分析等方面知识做培训,使各黑土保护成员单位和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及总书记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全县人民黑土地保护意识,提升黑土地保护能力;五是依托广播、电视、融媒体、挂条幅、发传单、设立宣传点、宣传板、电子屏幕宣传等载体和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土地管理法》、《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努力营造全民守土护土的浓厚氛围。自然资源局将在6.25土地日、黑土地保护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方正县黑土地保护宣传活动,发放黑土地保护宣传单,在中央大街显著位置张贴标语,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2.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意识还有差距。个别部门和乡镇没有把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黑土地保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纳入党委(组)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决定》《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政策文件,做到依法管土、依法护土,充分发挥媒体和公众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黑土地保护行为,共防共治非法盗采黑土资源、破坏耕地行为;二是下发了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正县集中开展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行为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政发〔2023〕3号);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始终将全面开展耕地保护和打击非法盗采泥炭黑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列为重点,依托广播、电视、挂条幅、发传单、设立宣传点和宣传板等载体和方式宣传。方正县自然资源局制定学习计划,在每周例会上有业务股专员专人进行讲解《土地管理法》、《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讲解时,将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紧紧围绕黑土地保护主题推进工作。

3.履行政治担当,自觉对标对表的责任意识还有差距。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执行不力,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没有按照黑土地保护目标考核任务分解事项,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施考核。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黑土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把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的是否到位,作为干部任用考核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干部管理体系中,提升各级干部的黑土地保护意识。2024年3月1日由方正县黑土地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方正县黑土地保护利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黑土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评定分数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一项考核内容,实行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二是周密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盗采和贩卖泥炭黑土排查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制定下发《方正县集中开展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行为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黑土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治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压实具体责任、确保规范落实。三是严格实行乡镇、村屯排查情况周报告制度,以及党政负责同志双签字机制,实行党政同责,确保责任到人,不留漏洞、不留死角。

(二)黑土地保护制度体系不完善

1.黑土地保护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有力。责任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沟通、协调、配合不到位,上下一盘棋的整体战略格局未成型,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没有完全形成合力。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了黑土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县、乡、村三级保护责任制、发挥自然资源监察网格员作用,建立联动机制;二是报请县政府建立黑土地保护协调机制,印发了《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正县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方政发〔2022〕56号),方案中明确农业农村、资源规划、水务、发改、财政、生态环境、林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责任,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三是《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承担方正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监督内容的起草工作,代方正县政府向起草了《2020年以来方正县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有关情况报告》,报告内容涵盖了对黑土地保护的重要举措和具体实施情况。代方正县人民政府向县18届人大常委会起草了《关于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内容涵盖对各类资源管理的情况、耕地及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履行部门间协调联动管理机制情况、对方正县域各类资源未来利用情况等;开展了黑土地保护范围调查工作,逐年签订签订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责任状,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把黑土地保护责任落实到属地责任乡镇,落实到其他基层组织(林场)、到村、落实到个户、到田间地块、落实到黑土地使用者、承包人。全县逐年签订耕地保护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责任状1份,乡镇政府与县政府签订责任状8份、村委会与乡镇政府签订责任状67份,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村委会将保护地块落实到户。我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7300公顷。近几年无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及自然灾害损毁,基本农田面积无变化。全年无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情况发生。四是研究建立科学的黑土地地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多部门协调联动,共同参与监督管理,上下联通的网格式责任机制,使我县的黑土地保护及管理工作更加顺畅,形成自然资源保护新格局。五是成立专班,筑牢工作基石。在方正县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又组建了方正县排查治理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责任部门为县委宣传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交通、水务、林草、市监及各乡镇、沙河农场、方正林业局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在自然资源局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排查治理日常工作,初步形成了协调联动、闭环管控、打击盗采和贩卖泥炭黑土的排查治理体系。

(三)黑土地保护法制建设基础不扎实

责任部门和乡镇贯彻学习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重视不够,把握运用不够精准,依法行政担当意识不强。

1.依法管土、依法护土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局长职位长期空缺,机构核定事业编制9名,仅5人承担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整改措施:今年县委组织部已任职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局长一名,切实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人才发展规划,对人才选拔、监督、管理等流程环节进行优化,对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局人力资源进行重新规划,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2.强化责任监督,教育引导干部执法守法有不足。自然局在查办方正林业局高明采石场越界开采损坏周边环境案件,因干部渎职和失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整改措施:一是集体观看警示片,树立“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责”的鲜明导向,唤醒大家的初心使命意识,坚决地认清责任、扛起责任、落实责任,勇于直面问题,积极主动作为。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及执行程序等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

第二方面:黑土地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表土剥离利用监督管理不严格

1.表土剥离施工现场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缺失缺位。方正县盛福禧粮食产销合作社建设等7个项目实施表土剥离,现场无监管人员签字。

2.实施表土剥离、存储程序不规范。铁科高速公路占用耕地建设未按照设计方案规定地点存储剥离黑土、临时储存方式不符合规定标准;实施表土剥离未严格执行表土剥离方案。

3.表土剥离验收手续不完善。方正县春风粮食产销合作社等6个项目验收单缺少专家组验收意见和签字确认。

4.表土剥离不到位。金色阳光忆江南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表土剥离土方量16403.00立方米,实际表土剥离土方量14756.10立方米。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与农业农村局作为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耕地“表土剥离”工作,规范剥离工作中涉及的土壤剥离规程、存储、交易、专项回收利用监管。全力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出台前,我县就提前实施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二是在2021年6月,率先出台了《方正县自然资源领域管理办法》,规定了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相关条款,明确建设用地单位及有关责任部门,对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实施全流程监管。三是2021年7月-现在,建设项目涉及耕地土壤剥离的9宗地,实施剥离 9宗地。我县不存在不剥离、虚假剥离、剥离不到位的情况,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所有用地项目均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水源地等敏感区域选取土壤存储点行为。四是耕作层土壤剥离完成后,我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对剥离后的土壤进行验收,对于剥离存放不合格的、剥离手续不完善的立即下达整改,待合格后进行验收,验收后准许开工建设,强化黑土资源用途管控,将剥离的土壤优先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耕地土壤改良。

(二)剥离表土市场化有偿使用体系不健全

1.未建立市场化有偿使用交易平台和开展黑土交易行为。黑土交易备案及向黑土经营者发放备案凭证等市场化运营模式尚未实现。

2.剥离表土利用率不高。当前我县实施耕作层剥离总量46.85万立方米,其中用于土壤改良11.27立方米;用于城市内生态修复5.16万立方米;建设工程自用,剩余土方量 15.76万立方米,约占剥离黑土总量33%处于闲置状态,受气候和播种季节等因素影响,剥离后土壤长期存放会导致土壤中有机质流失,土壤出现板结,影响后期利用效果。

整改措施: 一是因我县耕作层剥离鼓励即剥即用,大量表土由当地村的农户申请,经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核实同意后用于耕作层土壤改良,剩余少量表土县城发中心统一管理,计划用于工矿废弃地复垦、生态修复。暂不需要建立交易平台,后期有大型建设项目,表土量较大的不能全部用于即剥即用,有余量的再按照规定实施交易。二是依据《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黑政办规(2021.18号)、《哈尔滨市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哈资源规划规(2022年1号)的文件精神、《方正县自然资源领域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占用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制定后期存储土壤规范化管理,建设统一的存放地点和管理利用,严格按照项目表土剥离方案,落实表土再利用,提高利用率。三是现已对存放土进行再利用处理,针对土质板结,营养退化的地块进行改良,此部分计划利用土壤12万立方米,剩余少量土方由县城发中心专地存储,用于城市绿化。

(三)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进度迟缓

1.批而未供土地共有86.09公顷,其中城镇批次批而未供土地67.13公顷,村镇批次批而未供18.14公顷,单独选址批而未供土地0.82公顷。

整改措施:2023年我县“批而未供”土地86.09公顷,按照省、市要求,年度处置任务为基数的30%、计25.83公顷,未完成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我局为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土地供应,发挥土地要素保障职责,提高“批而未供”土地使用率,减少“批而未供”土地数量。一是摸清底数、建立批而未供土地数据清单。二是分类制定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分批次处置。三是全力推动新项目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四是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4年上半年,已供应“批而未供”土地面积73.72公顷,超额完成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

2.供而未用建设项目土地面积为6474.3平方米,方正县方林医院发热门诊及核酸实验室建设项目土地闲置,约定2021年8月31日之前该地块开工建设,截至当前用地单位仍未动工建设。

整改措施:积极履行土地撤销程序,我局于2023年10月25日已形成《方林医院发热门诊及核酸实验室建设项目闲置土地处置方案》上报县政府,县政府于2024年1月15日同意批准撤销该项目,2024年3月18日下发《关于撤销<关于方正县方林医院发热门诊及核酸实验室建设项目用地批复>的批复》(方政土[2024]5号),收回该地块划拨决定书,该地块已作为政府储备用地。

3.批而未供消化处置任务指标尚未完成。我县按30%核算2023年度应完成消化处置批而未供任务指标为25.83公顷,目前,已完成供应6.84公顷,完成率为26%。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逐个分析批而未供土地现状,积极完善供地条件,引导招商项目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2024年上半年,我县已供应“批而未供”土地面积73.72公顷,已超额完成2024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预期目标。2024年7月5日,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发《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情况的通报》,我县的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情况在哈市18个县(区)位列第二名。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产业项目落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具体举措为:一是加快规划调整。因城乡规划调整、政府发展思路变化等无法供地的,及时调整规划,加快供地;二是督促预申请业务办理供地。属于项目业务自身原因造成土地批而未供的,督促原业主限期办理供地手续,否则取消该项目用地,将土地调整给其他急需的建设项目使用;对城市公共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用地,以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为业主,办理供地手续;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对新招商引资项目规划选址引导和管控,优化安排批而未供土地用于项目建设,采取弹性年期、租让结合等灵活方式加快供地。

(四)黑土地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完成不好

1.县自然资源局利用最新耕地矢量数据开展黑土地调查工作进展缓慢,制作县级黑土区分布范围调查底图核实工作尚未完成,省级下发的土壤数据共37892块图斑,当前利用正射影像图已完成29805块图斑套合工作,未建立健全黑土地档案。

整改措施:一是我县依据《黑土地调查实施方案(2023年)》和《2023年黑龙江省黑土地调查技术方案》正在开展黑土地数量调查,经初步调查我县现有耕地128.61万亩,利用最新耕地矢量数据,共37892块图斑及省级下发的土壤数据套合在最新正射影像图,制作县级黑土区分布范围调查核实工作底图。目前已完成29805块图斑套合工作。具体成果计划于2023年12月30日经省级验收通过,待通过后建立一个“平台”,对黑土地数量实施严格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二是建立一个“平台”形成一张“底图划定黑土地边界、摸清底数建立黑土地档案。此项工作由于省市出台技术规程较晚,导致方案编制和实地调查建库拖后,力争在省级对提交的成果审核完成后,尽快完成此项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职能部门,没有按照各自职责对黑土地的理化性状、黑土层厚度、地形地貌、水土流失、污染状况等数量和质量变化定期开展调查。

整改措施:一是强效管理,加强动态巡查。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对黑土地的理化性状、黑土层厚度、地形地貌、水土流失、污染状况等数量和质量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黑土耕地保持高效循环使用,作物高产稳产。二是对巡查工作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范围、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次数,对排查情况逐一建立台账,确保情况清、底数明。

第三方面: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措施、运转机制不完善

耕地转化建设用地未实现“进出”平衡。自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公园内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发布以来,县自然资源局审核设施用地备案7个,占用一般耕地3.4355公顷,未实现“进出”平衡。

整改措施:一是已制定方正县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将符合纳入“进出平衡”数据库的指标应纳尽纳,满足我县今后“占补平衡”、“进出平衡”需要。目前已纳入“进出平衡”数据库的耕地指标100公顷,用于今后设施用地占用耕地及其他用地的“进出平衡”。二是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方正县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共8个,占用耕地2.92公顷。按照整改要求,已严格落实进出平衡要求,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占用耕地已在耕地卫片与进出平衡系统中补充相同质量耕地2.92公顷,已完成进出平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1-57112069;电子邮箱fzxgtj@126.com。

中共方正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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