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提供学生餐质量,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做安全提示如下:
一、建立食品进货台账,索证索票齐全,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做到定点采购,采购的食品原料是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采购假冒伪劣食品原料;
二、加强食品留样,设置专用留样柜,留样125克,48小时,标明年月日、早中晚、时间几点几分,记录和留样盒标签内容一致。
三、保证餐饮用具消毒彻底,并做好记录。
四、食品原料分区分类储存,散装食品用食品级塑料盒盛放,标签写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品名等信息。
五、不加工、不提供冷食类、生食类、裱花蛋糕、沙拉拌菜、咸菜、炝拌菜等高风险品种;不加工四季豆、青西红柿、野生菌类、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等高危食品;分餐后保证两个小时内供餐。
六、加强“阳光食堂”维护与管理,生成二维码张贴到醒目位置,各类信息录入齐全,保证正常运转。
七、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有学习计划,学习记录。
八、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
方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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