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正县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方正县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方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方正县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
为进一步抓好2023年度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面落实省、市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和相关要求,切实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发展绿色、生态、低碳农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大气污染防治、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就近利用、多措并举、发展产业,以秸秆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促进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遵循原则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要落实“五细”要求,压实乡村抓好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的责任,针对我县秋冬季秸秆还田离田作业有效时间短的实际情况,在利用途径、作业方式和机具调配等方面提早谋划,落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作业进度。
(二)政府引导,产业发展。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全面推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秸秆利用短板,制定精准扶持政策,激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秸秆利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坚持标准,规范作业。科学布局全县秸秆还田作业模式区域,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模式,督促引导秋季收获时控制留茬高度,以利于下步秸秆还田作业。规范秸秆打包离田作业标准,有效控制秸秆离田带土量。
(四)坚持多元利用、农用优先。在优先满足农业生产和生活对饲料、肥料和燃料等需求的基础上,突出秸秆还田利用,重点保护好黑土耕地。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统筹推进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多元化利用方式,实现秸秆资源高效利用。
三、工作目标
2023年度,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中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65%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保育黑土耕地。将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作为重点,严格执行秸秆还田标准和操作程序,因地制宜分区域分作物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模式,提高科学规范还田覆盖率和到位率。
(二)加快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推进秸秆揉丝、黄贮等饲料化利用,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鼓励乡村集中供热小燃煤锅炉的生物质改造替换,支持方正县辰能生物质电厂项目消耗秸秆,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推动以秸秆为原料进行编织加工、水稻秧盘等延伸秸秆产业链。
(三)做好秸秆供需有序衔接,确保原料供应。按照“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多方受益”的原则,由政府统筹规划秸秆资源供应,指导大型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村集体、秸秆离田作业主体等签订多方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四)规范秸秆打包离田操作,提高作业质量。积极推广不带土的秸秆离田作业方式,严格执行离田作业技术标准。指导秸秆收储运主体、大型秸秆利用企业,对收集的表土及筛下物加强管理,通过直接还田或加工生产育秧基质和有机肥间接还田等方式回流耕地。
五、扶持政策
2023年,省、市、县将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吸引社会资本和农民积极参与,建立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模式,在保持政策总体连续性的同时,对部分扶持政策进行调整。
(一)秸秆全量还田作业补贴
1.玉米秸秆还田作业补贴。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松耙碎混还田作业,省级补贴每亩32元,在省补的基础上,市级每亩增加补贴18元;玉米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省级补贴每亩20元,在省补的基础上,市级每亩增加补贴15元。
2.水稻秸秆还田作业补贴。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作业,省级补贴每亩20元,在省补的基础上,市级每亩增加补贴10元。
3.对因洪涝灾害绝产(绝收)的玉米和水稻地块。开展上述秸秆还田作业的,省级每亩再增加补贴20元,在省补、市级累加补贴的基础上,市级每亩再增加补贴5元。
鼓励乡村及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作业标准按省文件执行)。
(二)秸秆部分还田作业补贴
对在玉米或水稻同一地块开展秸秆部分离田作业后,剩余不低于30%的秸秆进行还田作业的,省级按上述全量还田作业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
(三)秸秆根茬残余物还田补贴
开展玉米或水稻秸秆离田作业的地块,对该地块的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还田处理的,省级补贴每亩10元。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推进。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实施“一把手”工程,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签订秸秆综合利用任务书。要压实各级“田长制”管理责任,把秸秆还田离田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包保到户、管控到地块。要落实农户、合作社主体责任,组织动员群众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完成秸秆还田离田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安排专人,开展农业农村部秸秆资源台账系统数据采集,按时上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县政府对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情况依法依规开展督导检查和总体评价,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完成好的乡镇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加强扶持力度。为加快推进秸秆还田利用工作,县财政在省、市补贴基础上,按照省农机还田平台认定的合格面积,给予作业者增加补贴。对2023年秋季进行玉米翻埋、松耙、碎混还田作业,每亩增补15元。水田翻埋、旋耕、搅浆还田作业,每亩增补5元;深松作业整地每亩增补15元,超出任务部分由县财政参照省、县补贴标准给与补贴;依据省农机还田平台作业面积,按照每亩5元的标准给予乡镇奖补,奖补资金统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工作,2024年春季县财政各项增补政策减半;对农机平台还田作业率排名前3名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三)明确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秸秆沼气等燃料化利用、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生物质发电燃料化利用指导工作。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项目指导及相关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结合预算管理相关要求,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有关资金渠道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哈尔滨市方正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秸秆禁烧管控工作。
(四)落实行业政策。要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电力部门负责落实对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压块等初加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等政策。人民银行负责引导全县银行机构积极给予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贷款政策支持。
(五)加强技术指导。制发秸秆还田离田作业技术方案和农作物机械化收获技术操作规程,对全县秸秆还田模式区域进行布局,根据活动积温、土壤类型、耕层厚度等条件,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模式。督促引导农作物机械收获时控制留茬高度,同步进行粉碎抛撒,以利于下步秸秆还田作业。积极推广不带土的秸秆离田机械和“部分离田、部分还田、全量利用”秸秆全量利用模式,规范离田作业标准,合理调整机械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流失,提倡黑色越冬。
(六)加强资金监管。2023年度,采取“后补助”方式,待2023年度秸秆利用周期结束后,依据验收合格面积,据实向上级财政申请补助资金;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与现行支持政策衔接,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保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正常开展。对于面向农户的补贴,全部纳入“一卡通”管理,提倡鼓励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等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资金管理、使用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等问题。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处罚,追责问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七)营造舆论氛围。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补贴政策和实用技术。县乡两级农技推广体系要给农民算好秸秆还田培肥地力的生态效益账,解答秸秆还田不会造成病虫害加重的疑问,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适时举办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现场会、展示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文件解读:方正县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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