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6916955/2024-02863
  • 乡村振兴
  • 2023-04-28
  • 主动公开
  • 方政发〔2023〕4号
  • 现行有效

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方正县扶贫项目资产和帮扶项目资产专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5-01 来源:方正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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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方正县扶贫项目资产和帮扶项目资产专项核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方正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方正县扶贫项目资产和帮扶项目资产

专项核查工作方案

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扶贫项目资产和帮扶项目资产专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乡振发〔2023〕5号)要求,为进一步解决扶贫资产底数不清、台账不准、确权不明、管理制度不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不完善、资产运营管护不高效、收益分配不规范、资产损失闲置浪费等问题,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在全县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和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全面核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运营高效、管理规范、操作精准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资产不流失、权益不悬空、监管不断线,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更好保障。

二、核查范围

对十八大以来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和2021年以来帮扶项目资产管理运营情况开展全面核查。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底前完成)。为加强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和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全面核查工作的领导,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成立方正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帮扶项目资产专项核查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专项核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前完成)

1.对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和标准,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并收集相关佐证材料。

(1)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2)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县级集中排查情况(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是否全面摸清,有无遗漏,资产台账信息要素是否完整准确;项目资产是否按规定移交、登记入账、账实是否相符;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录入资产台账与线下台账是否一致;扶贫项目资产是否已确权并纳入现有国有资产管理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是否落实后续管理责任,建立后续管理机制;日常管护是否到位;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闲置(分半年以上、 1—2年、2年以上)、低效、浪费等问题;是否及时盘活或规范处置;是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收益分配使用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简单发钱发物、 一分了之等情况;是否存在贪污侵占、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问题);

(3)按照“一项资产一个档案”要求扶贫项目资产档案建立情况;

(4)项目资产问题台账建立情况;

(5)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督促落实整改、跟踪进展情况);

(6)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2.对2021年以来帮扶项目资产管理运营情况开展全面核查。

(1)帮扶项目资产是否按规定移交并入账,账实是否相符;

(2)帮扶项目资产是否已确权并纳入现有国有资产管理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是否落实后续管理责任,建立后续管理机制;日常管护是否到位;

(3)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闲置或低效,是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收益分配使用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简单发钱发物、 一分了之等情况;

(4)是否存在贪污侵占、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问题。

3.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全面落实整改。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和帮扶项目资产管理运营情况中存在的工作开展、资产运营、利益联结、问题整改、档案建设及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项目产权归属明确牵头或主体单位(包括乡村),完成对下列重点事项整改:

(1)灭失(非流失、损失)资产要摸清具体原因,明确责任主体,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资产处置;

(2)闲置资产要通过发包租赁、村集体自主经营等有效方式予以盘活;

(3)确权登记。特别是经营性资产要全部明确产权,完成登记,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4)加强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

(5)收益分配使用。突出增加集体收入和通过开发设置公益岗位增加务工收入,严禁平均分配和简单发钱发物。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及时公开;

(6)按照“一项资产一个档案”要求建立完善项目资产台账;

(7)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

(三)全面核查阶段(5月底前完成)。由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核查组,对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残联及相关有扶贫项目资产和帮扶项目资产的行业部门和乡镇,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和帮扶项目资产管理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工作开展、资产运营、利益联结、问题整改、档案建设及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同时,省乡村振兴局将与各市县、第三方联合成立若干核查组,深入到各县开展全面核查,对2022年“回头看”工作存在走过场、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力等突出问题的,给予通报批评,视情况移交纪委监委。

(四)整改提升阶段(8月底前完成)。坚持边核查边整改、边巩固成果边健全制度,边挖掘经验边推进长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工作专班,由工作专班组织建立问题项目资产台账,统一部署落实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单位,按照资金来源进行分类,是哪个部门资金形成的资产就由哪个部门牵头负责推动整改。要对照问题台账逐项研究解决办法、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并与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有效衔接。能马上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作专班要对整改结果进行审核把关,乡镇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要对整改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实行销号管理。

四、 相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县级政府承担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主体责任,对扶贫项目资产和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工作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落靠行业部门、乡镇和村级组织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责任,县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和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二)强化协调配合。县乡村振兴局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沟通协调,精心组织部署,扎实做好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专项核查准备工作。对照专项核查工作要点逐项梳理,健全完善档案内业资料。

(三)建立联动机制。县乡村振兴局要与行业部门密切协调配合,按照责任分工,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负责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专项核查工作专班,对省级核查反馈的问题签字确认,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跟踪督办整改进展。

(四)强化整改质效。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要以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为牵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照专项核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长效,以整改为契机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狠抓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项工作落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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