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4 来源:方正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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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4年方正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hrbfz.gov.cn/fzx/c112252/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方正县财政局,地址: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团结路50号,邮编:150800,电话:0451-5712224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文件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的工作原则,积极督促全县各级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除涉密部门外)按要求公开财政预算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主动回应公众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制定发布前审核把关、发布后读网复盘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重点关注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确保发布内容和发布流程符合保密规定。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不断提升方正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政务公开栏目的使用效能,持续优化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统筹运用好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最新政策解读和财政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设置专人专岗,负责统筹对接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定期培训的方式,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胜任能力,严格按照“编审分离”的审核原则,建立了“综合办公室一审,分管领导二审,主管领导三审”的三级信息审核制度,不断压实压紧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以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宣传引导力度仍需加强,特别是政府采购、会计事务、补助补贴等与企业、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主动宣传力度仍不够大。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方正县财政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方正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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