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3 来源:方正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号:

本报告依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3年方正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hrbfz.gov.cn/fzx/c111100/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方正县民政局综合办公室,地址:方正县世纪大道11号,邮编:150800,电话:0451-5711625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政府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周期指引》要求,做好各领域信息发布内容、时间、办事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及时更新。强化公开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保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各业务股室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依照承办人员初审、承办股室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对县政府网站开展自查自纠排查行动,经过排查,所有信息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发布,没有出现问题文件。2023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0条,其中组织机构类的信息1条;办事指南6条;工作动态3条;财政预决算类3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类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根据工作部署,不断细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将相关信息发布到相应的。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明确专人负责,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审查,执行三审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加强。

(四)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工作部署,不断细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将相关信息发布到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应的政务公开平台子栏目,确保信息发布更加精准有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政务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增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方正县民政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方正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