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3年方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hrbfz.gov.cn/fzx/c111100/zfxxgklby_nb.s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方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地址:哈尔滨市方正县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800,电话:0451-5711604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围绕营商工作重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今年我局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了网站的信息报送和维护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进行。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营商局未收到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紧扣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措施,坚持依法公开,建立了政务信息审核发布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根据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统一运行平台,目前我局负责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黑龙江哈尔滨)等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根据省营商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对县内各相关单位的各类平台录入进行指导和完善。
(五)监督保障方面。明确局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办公室负责具体任务,整体推进工作体系,确保各项责任压实到位,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平稳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但仍有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即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信息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工作水平。将会进一步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抓好抓实,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方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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