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要求,由方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2009年通过多种载体认真有效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后,县政府紧密结合全县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不断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执行好《方正县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方正县人民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制度》、《方正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日常办事和监督机构、评估考核办法,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完善的机制和制度保障,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不断加强信息载体建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群集群效应,进行信息资源整合,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
(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坚持统一布置、统一要求,强化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部门,全部建立公示公告栏。具有公共服务管理职能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配备电子显示屏、设置公开橱窗、放置《办事指南》等,对来访查询人员做到关心、耐心、细心,让公众感到明心、放心、安心,确保办事群众满意。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2009 年,主动公开县人民政府政务动态信息 809 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09年,方正县政府信息坚持免费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现象。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09年,方正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 和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一些职能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到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特别是做好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信息平台,多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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