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0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依法及时、准确、全面的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力推动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程。
(一)认真落实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了《方正县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年工作重点和部门责任,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面、准确、安全、实用”的工作要求,层层召开会议,逐级明确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公开。为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县政府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领导力量。各乡镇、各部门针对干部人事变动情况,也进一步完善充实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体系。
(二)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要求,制定下发了《方正县关于纪念〈条例〉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各乡镇、各部门于4月27至30日集中开展了纪念《条例》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全县共悬挂条幅35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在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设立了宣传专栏,播放宣传标语100余条次,利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了纪念《条例》实施两周年宣传片,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部门还通过设立宣传栏等形式,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为深入贯彻执行《条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坚持把城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安置、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等重大决策作为政务公开重点来抓,层层公开,接受监督。在城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安置工作中,实行社区推荐、乡镇审核、电视公示、房产摇号四级公开制,将申请人的家庭人口、经济收入、现居住面积等基本情况逐级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推动了这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在组织推进征地补偿、安置补助、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等难点工作过程中,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并采纳与会人员对管网改造费用承担主体、承担比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保证了工程按期开工建设。组织文教卫生、水电热、交通通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利用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集中公开内部职责权限、办事依据、收费标准、法律依据、投诉监督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提高了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严格督促检查。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作为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细化考核细则,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检查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对照考核评分表,定期开展自检自查,上报阶段工作总结,作为年度政府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抓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010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决策信息、社会资源、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工作动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内容。2010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3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县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县政府及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县政府及各级行政机关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乡镇、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用制度来规范工作行为。
(二)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能力,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不宜公开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渠道畅通。
(三)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科学制定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发挥信息公开沟通政群关系的桥梁作用。
(四)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召集乡镇、部门工作人员,通过集中授课、开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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