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得莫利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来源:方正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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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哈政办发〔2021〕26号)的通知有关规定和方正县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完成各单位2021年政务公开年报》的通知要求,在认真总结2021年得莫利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得莫利镇政府,地址方正县得莫利镇伊汉通村,邮编150800,电话0451—5713207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得莫利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条例》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及上级有关要求,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现就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公开落实。我镇政务信息开展以来,始终注重制度建设,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办公室的政府副镇长和党委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得莫利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0451-57132076)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能。召开信息公开系统工作安排部署会2次,会议结合上半年信息公开情况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及时整改和调整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工作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公开的力度。高度重视依法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完善各项制度,有序开展公开。积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以程序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监控,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程序、范围、责任查纠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三是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对涉及村的党务、政务、财务等重点领域抓好信息公开。四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镇级财政预算和决算通过上报审核,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通过政府微信群,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和假期人员流动等信息进行公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相关单位的正确指导下,得莫利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广泛,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是稳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稳定、变动较大,导致信息公开工作缺乏连续性、稳定性,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和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

三是专业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有关培训不够充足,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而且信息公开内容分类不够清晰,缺乏创新性,存在一定局限性。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增强便民性,在政府网站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栏、便民服务点等平台建设,全面广泛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和长效管理机制,成立组织,专人负责,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时,主动进行沟通,做好交接班工作,防止断层现象出现,强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

三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采取业务培训和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并且积极培养信息公开后备力量,除指定专人负责外,要适时储备协管人员,保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方正县得莫利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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