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来源:方正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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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1年方正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s://fzxxxgk.harbin.gov.cn/col/col1304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方正县司法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世纪大道1号1015室,邮编:150800,电话:0451-571167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方正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在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下,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文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二是将县司法局财政预算决算在方正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三是按照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公示备案统计工作要求,将我局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备案。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材料,历年累计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材料。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发生。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各股室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协调不够,本级政策解读信息发布量较少,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形式单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好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三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方正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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