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1年方正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s://fzxxxgk.harbin.gov.cn/col/col1304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方正县统计局,地址:方正县方正镇世纪大道一号,邮编:150800,电话:0451-57116277。
一、总体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以及省、市、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政务公开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的方式等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求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切实做好了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了统计有关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机构设置、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执法、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发布“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审核部门和审核人员加强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对拟发布的每条信息进行审核,杜绝发生任何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个人信息泄露和失泄密等问题。
(四)监督保障。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定1名班子成员负责,安排专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政策规定学习,结合局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行政例会,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判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够及时深入,解读不充分不完全;二是公开方式单一化,公开形式不够多样;三是公开内容不充足,公开信息量有限,不能完全满足数据运用需要。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学习并深刻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全面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增强政务公开的责任感、信念感;二是不断加强化信息畅通渠道,突出重点领域特色亮点宣传,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公信力。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频度进一步加强,对于按月度季度等更新信息不拖延,及时反应统计工作最新动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回应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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