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来源:方正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字号:

本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1年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s://fzxxxgk.harbin.gov.cn/col/col1304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地址: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800,电话:0451-57116048。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严格执行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义务,将涉企政务信息公开和管理等作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应用的效果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摆上重要日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局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公开,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方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