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来源:方正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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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1年方正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s://fzxxxgk.harbin.gov.cn/col/col1304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方正县财政局,地址:方正县方正镇团结路50号,邮编:150800,电话:0451-5712224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财政职能,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年来,我局补充完善机构职能信息;依法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各部门2021年预算和2020年决算公开率均为100%;总体来说,2021年我局依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努力做好财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对拟公布的政府信息,明确我局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全年无一起瞒报、漏报及公布虚假信息、涉密事件发生。强化信息发布更新,严格信息发布时限,事关民生的重要资金信息、公告等均依法在规定时间内公开。

(四)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各股室职能职责,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县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其他业务股室、所属事业单位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法公开。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公开内容,及时审定、更新、充实了政府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五)监督保障

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将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对内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廉洁自律、工作纪律、财务收支、人事任免等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指导把关不够。部门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组织财务业务培训。二是财政收支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公开,但有时对财政收支增减原因和财政收入预判走势分析不够到位。

(二)整改措施:一是强化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政务公开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我局将切实承担起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强化监督,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确保涉及我局政务信息工作事项准确无误,公开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方正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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