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1年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s://fzxxxgk.harbin.gov.cn/col/col1304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农业农村局,地址:世纪大道17号,邮编:150800,电话:0451-5711607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方正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哈政办发〔2021〕26号),围绕产业发展、人居环境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按相关要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主动公开方正县农业农村局机构概况、政务信息,及时发布农业要闻等工作动态,并公示了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0451-57110898。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主要原因为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信息来源渠道等方面,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分别由信息员初审、部门负责人二审后,报相关主管领导再次复核,待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予以公布。通过“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做好信息公开的审查工作,确保无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信息的情形
(四)平台建设方面。及时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农业农村各类信息,重大事项随时公布。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和重点,完善公开内容,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农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及时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一是调整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形成责任明确、运行高效、落实有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及责任分工,明确将机构职能、重大决策等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条例纳入工作学习内容。2021年农业农村局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组织开展社会评议,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年,方正县农业农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以完成县政府部署的工作要点任务为主,主动研究、创新优化的较少;二是信息发布的广度不够,主要针对本部门工作内容相关事项,其他信息发布还需加强。
2022年,我局将继续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以强化平台建设为基础,以加强队伍建设和完善工作机制为入手点,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并加强政府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衔接,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及时、准确、规范发布相关信息,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今后,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重点特色产业信息公开。突出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现信息公开的常态化,总结经验做法,学习可复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三)加强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信息安全应急响应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安全培训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防御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方正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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