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在认真总结2021年方正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s://fzxxxgk.harbin.gov.cn/col/col1304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方正县自然资源局,地址方正镇莲花街263号,邮编:150800,电话:0451-5711206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方正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哈政办发〔2021〕26号)要求,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化解当前自然资源各类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自然资源法治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整作风、以公开优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确定主动公开范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依法依规、规范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工作。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作出答复,切实解决答复不及时、不规范和不按要求答复的问题,尽最大努力避免引发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本部门本单位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并对所公开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和主阵地,及时向公众提供信息查询、网上审批、在线咨询等公共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对因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甚至造成失泄密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我局作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人民群众的关注度比较高,但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质量和实效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强化。关于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报建、土地用地管制、旧城改造等方面政策性比较强,群众关注度高,对政策的解读工作有待加强。三是全局干部职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领会不到位,公开意识不强。
(二)下步打算。一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参加相关政务公开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办事指南、相关法律法规等,同步进行政策解读,并在政府网站发布。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保障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推动土地二级市场为重点的自然资源局领域公共资源配置更加透明。加强规划报建批前公示,及时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加强执法信息的公开公示。四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围绕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内容审核,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五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新修订的《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方正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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