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在认真的总结了2022年方正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项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网址为:https://fzxxxgk.harbin.gov.cn/col/col1304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方正县统计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世纪大道1号,邮编:150800,电话:0451-5711627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方正县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条。在方正县政府网站发布文件和信息等共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费用,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统计局相关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方正县统计局根据实际情况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进行改进,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和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方正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栏目,按照规定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方正县统计局部门工作动态、经济统计分析及信息、机构职责和双随机一公开、意见征集等相关事项,以便社会各界知晓县统计局工作职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促进机关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方正县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全面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方正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和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人员力量不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只有1名,且为兼职人员,难以满足工作需要,而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存在栏目下无信息、信息不完整、应公开未公开、更新不及时、链接错误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改进情况
针对问题,方正县统计局从以下方面着手,扎实有效推进公开工作:一是安排在编干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统计信息,提高统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履行统计服务职能出发,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深入公开统计信息内容,形成长效机制,提高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认真分析、及时发布、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尽可能完善每一模块的相应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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