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黑龙江蚂蚁河三角洲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告》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28

一、制发目的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了对黑龙江蚂蚁河三角洲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投入与管理,保护区生态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在靠近村屯的区域,时有倾倒垃圾、放牧、捕捞等非法人为活动,严重影响了保护区生态环境。为了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方正县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内容,发布了《关于加强黑龙江蚂蚁河三角洲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告》。由于我省对《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正,因此,需要在现行通告中增加《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正的内容,并重新发布政府通告。

二、制发的必要性

黑龙江蚂蚁河三角洲省级自然保护区于2013年8月被省政府批复成立,面积15179.4公顷,为“自然生态系统类”中的“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保护区保存着完整的沼泽湿地生态系统,生物物种极其丰富且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和多样性,它对于拉动方正地方经济、维持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蚂蚁河流域的保护,以及国家东北部地区生态安全的维持具有意义重大。如不再进一步加强保护区管理,加大宣传力度,非法人为活动持续下去将会严重影响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因此通过发布通告的形式,让全社会关注保护区管理,知晓保护区范围及相关管理规定,杜绝在保护区内从事非法人为活动。

三、制发依据

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是有法律法规可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是国家和省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4年10月9日发布,自1994年12月1日起实施。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了修改。《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由1996年2月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6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等7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31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此通告内容为修改后的《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中的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

四、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措施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和制订宣传工作方案。继续利用“湿地日”、“爱鸟周”等载体,开展“五一”和“五进”宣教活动,“五一”即:“一会、一栏、一板、一册、一信”;“五进”即:“进机关、校园、社区、家庭、公共场所”,将自然保护区范围和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科普知识等,不断向社会、群众作广泛深入的宣传,提升社会关注度和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在思想认识上,要宣传人们保护生态环境和湿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形成生态保护第一的意识,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区的问题。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本通告由方正蚂蚁河三角洲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负责解读。

联系电话:0451-57116344

相关文件:《方正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黑龙江蚂蚁河三角洲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