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以民营企业为重点的民营经济是我县县域经济的主体。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引导支持民营企业逐步解决发展壮大不快、科技创新应用不强、产品品牌档次不高、经营质量水平偏低、带动县域经济发展能力偏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方正县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有效引导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加快步入高质量发展的道路,进而带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是《办法》规定了奖励范围、条件及标准,明确了政府资金的奖励范围。根据县级财力状况,对认定评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承担国家示范试点创建,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化应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开展产学研合作,取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新产品鉴定或首台套设备,企业产值增加指标增长、固定资产投资、智能化数字化设备投资改造等有利于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应用、做大做强的领域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支持。
二是《办法》通过对企业实施高质量发展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支持的措施,一定程度补充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本投入不足,调动了民营企业加大力度、加快速度进行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
三是增强了政府政策性财政资金支持的导向性,对于有利于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不同侧面给予方向明确、目标明确、标准明确的政策性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民营企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四是解决了方正县县域经济主体高质量发展缺失政策性文件的问题,体现了对民营企业政策支持的法制性、规范性、公平性。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办法》的起草制定和颁布施行,执行了规范的程序:
一是依据参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近年来省市相关政策起草,多次修改、多易其稿。再经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多部门和部分企业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过程。
二是《办法》中对奖励的主要依据是企业提供的真实性法定统计数据和国家、省、市认定评定的明确证明性材料,其余佐证能简则简,即达到了奖励的目的,也减轻了企业申报奖励的负担,提高了《办法》实施的效率。
三是《办法》从多个层面兼顾了对企业科技创新应用、提速壮大发展、加快转型升级的支持,涵盖了一二三产全领域的民营企业。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本《办法》由方正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解读
联系方式:0451-5711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