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发目的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在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滥捕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许多处于涉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为保护我县野生动物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通告。
二、制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不断变化,人们开始认识到栖息地的完整和健康对于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重要意义,栖息地的保护是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栖息地受到干扰、破坏、退化和缩减,是野生动物资源下降的根本原因,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是保护野生动物的先决条件。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措施
本《通告》主要是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及其功能的完整性。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往往是野生动物集中开展繁殖、觅食、育仔、越冬、迁徙等重要行为的重要区域。通过设立禁猎区、禁猎期是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重要手段。
四、制发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据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划定禁猎区,规定禁猎期并公告。
五、保护野生动物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义务,除特殊规定外,禁止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中开展猎捕以及其他任何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违反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本《通告》由方正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读;
联系方式0451-5712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