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5-01-21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4日至11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2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陈金波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指出,总的来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能够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工作主线,重塑为民服务理念,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明显增强,机关事业单位业务经办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政治生态明显好转。但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履行职责使命、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巡察整改等方面也发现了四方面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不够、执行“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有落差、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未靠实、开展主题教育不认真;二是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履行核心职责职能有欠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履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职责不力、机关事业保险监管失察、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滞后、推进公益性岗位清理和开发工作不及时、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养使用人才激励机制不到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成效不明显、发挥劳动力工作专班抓总作用不够好;三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有差距。推动事业单位改革步伐迟缓、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不彻底、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有缺失;四是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和安全责任意识偏弱。落实安全风险防范责任不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认真。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失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不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有缺失、 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到位、传导责任压力有落差;二是履行派驻监督责任落差大。履行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三是资产资金管理不到位。财务审批手续不健全、差旅费审核把关有漏洞、固定资产管理有瑕疵、履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四是工程项目建设验收和资金结算悬而未决;五是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落实新时期党的组织建设不扎实

一是领导班子建设有不足。履行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全面领导责任有不足、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不突出、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二是选人用人和人才队伍建设有缺失。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不严格、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三是干部队伍担当作为不够。发挥领导班子担当表率作用不够、正向激励干部主动作为工作机制未形成;四是党的建设工作差距较大。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推进党的建设不够有力、引领基层党建工作不到位、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

(四)履行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

一是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机制不到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推进常态化整改不到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二是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缺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景春就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表态发言中表示:一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二要强化担当,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要照单全收、认真梳理。三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加强制度建设,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新建的新建,形成一套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推动单位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发展。四要统筹结合,推动工作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推动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效能,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单位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开创人社各项工作新局面。   

县委第二巡查组全体成员、县人社局全体干部职工出席了反馈会议,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组、县保密局同志列席了反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