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方正县委关于黑土地保护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1-13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方正县委开展了关于黑土地保护专项巡察。2024年2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方正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总体情况

方正‌县委坚持把黑土地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方正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视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部署,协调推进,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质性效果。截至目前,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方正县委反馈的巡察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小项共有13个,其中已完成整改13个,未完成整改0个,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8个。方正县委共制定整改措施43条,其中“集中整改期内完成”43条,“集中整改期后完成”0条,“常态化坚持”8条;方正县委已完成整改措施43条。巡察期间提出立行立改问题0个,完成整改0个。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方面:政治站位不够高,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一)政治责任扛的不牢。

1.政治自觉有落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存在差距。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了8次黑土地保护方面讲话,方正县政府学习不足3次。(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县政府要将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在我省视察和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四个体系”要求精心组织学习培训。二是要求各黑土地保护成员单位及九个乡镇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认真领会,自觉对标对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政治学习计划之中,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三是自2024年开始,县委组织会前学习黑土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每季度组织黑土地保护成员单位及九个乡镇党委、政府集中学习。

2.行动自觉有温差。责任感不强,缺少自觉担当、主动作为。方正县未将黑土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指示要求,以实施高标准农田提升工程为基础,分两期打造面积10万亩,核心区域1万亩“龙江粮仓”示范区。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80%,计划年底前完成。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机遇,新争取高标准农田、黑土地保护项目11万亩。二是全县上下坚决扛起黑土地保护政治责任,将黑土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了《方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正县“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的通知》(方政办规〔2023〕1号)、《方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方正县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规划(2021-2025)的通知》(方政办规〔2023〕2号),强化数字技术和生物技术赋能,协助农业农村局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三是将黑土地保护职能纳入黑土地保护成员单位及九个乡镇党委、政府“三定”规定,为做好黑土地保护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和刚性约束,按照相关部门职责落实黑土地保护工作,逐步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自觉担当、主动作为,令行禁止、协同高效的黑土地保护新局面。四是通过本次巡查发现问题,我县落实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发布了《方正县人民政府黑土地保护利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按照“办法”规定严格执行黑土地各项目标考核,县委县政府与各相关单位、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按照《方正县人民政府黑土地保护利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考核要求,将黑土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二)机制制度执行不到位。

1.区县(市)黑土地保护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党委领导弱化、政府主导不足、部门协同不畅属地管理不严、分级负责不实、社会监督不够不同程度的存在、方正县到巡察开始仍没有建立黑土耕地保护推进工作小组。(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了方正县黑土地保护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县、乡、村三级保护责任制、发挥自然资源监察网格员作用,出台了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了黑土地保护联动机制;二是报请县政府建立黑土地保护协调机制,明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发改、财政、生态环境、林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责任。细化乡镇、村各级黑土地保护职能,加强巡查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土地巡查网格员的作用。三是2024年,在签订各级耕地保护责任状时,在内容中,明确各级主体责任及黑土保护责任分工。严格按照《方正县人民政府黑土地保护利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方正县黑土地保护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

2.督察制度未有效落实。

(1)未按要求开展黑土地督察工作,未形成督察报告向市政府汇报黑土地保护工作。(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我县已成立方正县黑土地保护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督察我县耕地保护及黑土地保护全面工作;二是按照巡查整改要求,我县自2024年开始由领导小组定期督察检查各个黑土地成员单位及九乡镇的黑土地保护落实情况、考核情况、完成工作情况;三是2024年开始由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督察情况形成报告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汇报。

(2)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未向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汇报工作。(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2月,县委已经向县人大汇报了2023年度耕地及黑土地保护利用情况;二是今后县委将严格按照要求,每年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黑土地保护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方正县黑土地保护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督察“指挥棒”作用,紧紧牵住“田长制”这个牛鼻子,制定实施《方正县黑土地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明确构建“县级田长+镇级田长+村级田长+网格员”的责任体系,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用好运用“四个体系”闭环管理;四是强化调度,定期督察、检查,传递压力,有力推动“四级田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高强度、高密度、高质量巡田、护田,严格执行黑土剥离政策,对推行深翻整地、免耕作业等不到位问题立行立改,坚决守牢耕地保护底线。

(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不够有效

1.学习《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到位。(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黑土地保护法律法规,依法管土护土。二是加大学法用法力度,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对耕地保护及黑土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进行学习,加强对职能责任部门干部系统培训,提高依法管土护土能力和水平。三是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个属地乡镇深入开展学习黑土地保护各类法律法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决定》《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政策文件。四是严格按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持续宣传新《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乱占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引导广大群众严格保护耕地、自觉抵制乱占耕地行为。

2.宣传工作不到位。宣传方式单一,方法老套,宣传效果不明显。(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农民等各类黑土地使用主体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促使黑土地的使用者真正成为保护者。二是将全面开展耕地保护和打击非法盗采泥炭黑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列为重点,依托广播、电视、融媒体、挂条幅、发传单、设立宣传点、宣传板、电子屏幕宣传等载体和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土地管理法》《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努力营造全民守土护土的浓厚氛围。三是方正县在6·25土地日、黑土地保护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方正县黑土地保护宣传活动,发放黑土地保护宣传单,在中央大街显著位置张贴标语,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3.贯彻落实不到位。被巡单位部门普遍未按“四个体系”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1)2023年6月20日省黑土地保护工作会议后,未有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由自然资源局局长领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决定》《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扛起黑土地保护政治责任。按照“四个体系”要求,确保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三是全面落实黑土耕地“田长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完善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机制。按照“四个体系”抓实“田长制”工作职责,实施保护性耕作,加大巡查力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四是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以坡耕地改造、侵蚀沟治理等为重点,坚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农艺措施相结合,配套保护性耕作、坡面蓄排水体系、生态修复、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工程建设,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五是已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贯彻学习黑土地保护相关会议精神。

(2)未按要求制定黑土地污染或者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由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此项工作,已于2023年12月启动《方正县黑土地污染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二是县政府办于2024年4月发布实施该《应急预案》;三是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加大对我县黑土地资源保护工作力度,避免发生黑土地污染或破坏事件。

第二方面:对黑土地保护重视不够,措施落实有差距

(一)黑土地基础设施建设有欠缺。普遍存在“等靠要”思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依赖国家和省级投入,配套资金难以保证,一定程度影响着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和质量。(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破除“等靠要”思想,加大县级资金投入,计划投入200余万元,匹配2024年黑土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农发行合作,整合资金1.1亿元,推动“龙江粮仓”示范园区建设。

第三方面:挤占拖欠工程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风险隐患

(一)统筹资金保障不到位。未有效落实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工作要求。方正县未制定2023年资金统筹使用方案。(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县财政局强化了黑土地保护资金的支持力度,把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经费5万元列入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将高标准农田、农药废弃物包装回收、深松整地等项目匹配县级资金20万元,并制定资金统筹使用方案,保障资金及时下达。

(二)项目工程管理不够有力。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方正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资产移交书未章,预付申报表无日期,决算合同无日期,内页资料无签字。(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现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资料进行自查自纠,对方正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罗密片区)管护移交书等档案资料和手续进行完善,目前已全部补齐。二是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管机制,完善档案资料,保证各项资料完整。三是建立日常检查机制,定期抽查项目档案是否规范、齐全。

(三)项目资金管理问题突出。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问题突出。方正县农业农村局拖欠工程款。(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资金拨付申请,项目中心按时、按进度进行项目资金拨付,目前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尾款15.75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二是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管机制,强化资金管理审核,各层级负责人按程序复核签字。三是建立随机抽查制度,由项目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全县上下坚决扛起黑土地保护政治责任,深刻理解新时代下黑土地保护工作的职责定位、深刻理解推动高质量发展担负的使命任务。振奋精神、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严格执行表土剥离实施政策,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

(二)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站稳群众立场,把基层、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谋划发展、研究政策、推进工作时更加贴近基层。使各黑土地保护成员单位和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及总书记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全县人民黑土地保护意识,提升黑土地保护能力。

(三)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面对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坚持改革创新、敢于担当、务求实效,不断提升领导能力,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提高工作质效,勇于担当尽责,问题面前不回避、困难面前不推脱,主动上前,积极作为,确保黑土地可长期利用。

中共方正县委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