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经营许可证:(一)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期的;(二)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三)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四)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机关网站上发布公告,并通报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于以下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现予以注销并公示。
企业名称:哈尔滨丛深农资经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24MACR8TFCXE
负 责 人:张立富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证照编号:黑哈方安经(乙)字〔2016〕00002号
发证机关:方正县应急管理局
决定日期:2025年2月17日
有效期限:2022年1月14日-2025年1月13日
企业名称:方正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第二门市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248311213137
负 责 人:李名扬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证照编号:黑哈方应经(乙)字〔2021〕00003号
发证机关:方正县应急管理局
决定日期:2025年2月17日
有效期限:2021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2日
企业名称:方正县启楼农资经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24MA7F0JYL3T
负 责 人:王桂华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证照编号:黑哈方应经(乙)字[2021]00002号
发证机关:方正县应急管理局
决定日期:2025年2月17日
有效期限:2021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