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信息

发布日期:2025-02-18

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经营许可证:(一)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期的;(二)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三)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四)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发证机关注销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者本机关网站上发布公告,并通报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于以下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现予以注销并公示。

企业名称:哈尔滨农春农资经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24MA7GAFBF21

负 责 人:孙艳军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证照编号:黑哈方应经(乙)字〔2021〕00004号

发证机关:方正县应急管理局

决定日期:2025年2月17日

有效期限:2021年12月28日-2024年12月27日

企业名称:哈尔滨旺聚农资经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24MA7EQU524M

负 责 人:徐昌文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证照编号:黑哈方应经(乙)字〔2021〕00005号

发证机关:方正县应急管理局

决定日期:2025年2月17日

有效期限:2022年1月7日-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