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6〕8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哈尔滨市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哈政办综〔2016〕9号)要求,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上传公示信用信息,并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公示事项:行政许可类
企业名称:方正县金桥加油站
负 责 人:张心灵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
许可内容:延期换证
许可编号:黑A安经(甲)字[2012]000071号
受理机关:方正县应急管理局
批准机关: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
决定日期:2024年10月22日
许可期限:2024年10月12日-202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