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事项:行政处罚类
被处罚单位:方正县厚众门窗制造有限公司
案由:方正县厚众门窗制造有限公司,安全教育不够,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不足,未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冒险进入洞口临边区域作业,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不在岗,未履行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违法事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三十条、四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方应急罚〔2024〕第0001号。
处罚内容:处以人民币伍拾万元罚款。
处罚时间:2024年9月23日。
处罚结果:正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