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正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调整2018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8-09-10

关于方正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调整2018年

县本级财政预算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

 

—2018年8月31日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上

 

方正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就《方正县政府申请调整2018年本级财政政府债券使用项目的议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2018年6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批准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由85749万元拟调整为92749万元,拟增加7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项:一是哈佳铁路站前广场及站前南大街、综合体建设6000万元。二是主城区二次叠压供水泵站建设600万元。三是教育学校改造项目400万元。我县申请的上述新增债券资金尚未到位,财政部门暂将上述资金进行了预计,待资金到位后,再履行预算调整程序。

2018年7月2日,省财政厅下发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额度的通知》(黑财政债【2018】25号),下达我县新增一般债券资金7796万元,其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807万元,方正县高铁站(含得莫利站和双龙湖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389万元,方正县二次供水改造工程600万元,其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次预计减少了611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较上次预计增加了1807万元,教育学校改造项目较上次预计减少了400万元。按照文件规定,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项目,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将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财政部门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