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兴乡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攻坚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8-14 来源:方正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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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各站办所:

现将《宝兴乡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村、各站办所务必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抓好落实,确保有效实施。

方正县宝兴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宝兴乡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攻坚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宝兴乡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升宝兴乡安全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坚决纠治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充装、贮存、配送等各环节违法违规问题,“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宝兴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县三级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宝兴乡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攻坚,立足源头治理,不满足资质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水平低的“小、散、弱”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网点,坚决依法依规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促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压紧压实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产充装、运输配送、入户安检等全链条安全责任,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严查楼房住宅居民、特别是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情况,鼓励引导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自觉使用电力或管道燃气,取代瓶装液化石油气;大力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常识宣传,普及安全用气常识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惩处,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整顿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

1.对不满足资质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水平低的“小、散、弱”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网点,依法依规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

2.组织经营规模小、不满足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无长期经营意愿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网点,有序退出市场,鼓励生产经营规范、安全管理水平高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展开兼并重组。

(二)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制

1.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充装、配送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督管理,严查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依规对场所设施进行巡查维护、落实其送气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液化石油气瓶产品质量,强化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2.强化监督执法,对未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违规充装瓶装液化气、未落实配送气随瓶安检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实行“一票否决”,责令停业整顿;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

1.重点针对餐饮、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各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情况开展集中检查,持续加强各相关行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2.严厉查处高层建筑、地下或半地下等场所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对违规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企业直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毕。

3.对楼房住宅居民、特别是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情况展开摸底排查,对具备相应条件的居民住宅实施“瓶改管”、“气改电”,鼓励引导居民用户用电力或管道燃气取代瓶装液化石油气;对暂不具备“瓶改管”、“气改电”条件的居民住宅,各站办所须加大对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的入户安检频次。

4.利用微信群、短视频平台、宣传海报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等资源,组织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普及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规范、常识,引导用户规范使用瓶装液化气。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4年6月1日至6月15日)。聚焦集中攻坚重点,组织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各村、各相关站办所要对涉及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充装、配送等各环节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意愿展开调查;对居民住宅及餐饮、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各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情况展开全面摸底,更新台账。同时要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攻坚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一律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问题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6月16日至7月31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治,针对发现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实行滚动式整治,能够立行立改的,必须第一时间启动整改,用最短时间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杜绝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责令立即停业整顿;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整顿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对不满足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无长期经营意愿的、打算退出市场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网点,要加快办理经营许可注销业务。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震慑效力,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考核总结阶段(2024年8月1日至8月15日)。乡纪检部门要对集中攻坚工作成效展开考核总结,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组织不力、效率低下、整治效果差、执法不严甚至推诿塞责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通报、约谈,并启动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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