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4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方正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问题整改。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目前,哈尔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761家,仅有399家医疗机构在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申报了医疗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仅占比8.4%。
二、整改目标:100%完成2020年度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申报和审核工作。
三、整改措施:
(1)通过下发文件、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辖区医疗机构对医部废物申报录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做好医疗废物申报录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卫健部门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依法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
(3)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系统平台填报内容进行审核。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通过对各医疗机构下发文件、以会代训等形式,严格督促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达到医疗废物全覆盖工作。辖区内医疗机构100%完成2020年度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申报和审核工作。
五、验收审核情况:经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验收,通过系统核查、档案审查,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我县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问题整改,达到销号条件,经市督察整改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同意验收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6772289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
电话形式,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
中共方正县委
方正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