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方正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问题整改。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农业农村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督察组对方正县8家压块站进行抽查,2018、2019年两年实际产量仅占设计产量的55.75%,且部分压块站处于停产状态,实际产量远低于设计能力,秸秆综合利用功能未得到有效发挥。
二、整改目标:逐步扩大秸秆固化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覆盖面,完成省市秸秆综合利用任务目标。
三、整改措施:
1.在秸秆收集方面。优先对固化站划定好的作业区域,签订作业协议,积极进行秸秆离田作业。
2.在燃料使用方面。积极宣传生物质燃料的优越性,结合哈市散煤替代工作任务,由县级财政补助,农户使用生物质燃料每吨补贴标准200元,提高农户使用清洁能源的意识,从而带动压块站生产的积极性,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完成省市秸秆综合利用目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整改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大县级财政补贴力度,对使用生物质压块燃料的农户给予每吨200元补贴,提高农户使用生物质压块燃料的积极性,逐年扩大燃煤替代覆盖面,从而带动压块站产能。2、各乡镇采取划定作业地块措施,与压块站签订作业协议,优先保障压块站的秸秆原料收储,解决生产原料供应问题。3、利用现有省市扶持政策,引导压块站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4、加强对生产上的监督和管理,指导有序开展生产运营。截止到2021年7月,全县25家压块站全部运营生产,共生产压块燃料3.28万吨,占设计产能的46.9%。符合省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的通知》(黑秸联办[2019]5号)规定的生产运行和达到的产能要求。
(二)工作成效:
经过采取整治措施,全县2018年三年行动计划中建设的25出压块站全部在运营。累计收集处理秸秆17.56万吨,生产生物制燃料10.84万吨。通过燃料化利用,带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取得新进展,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新提升。2020年全县利用秸秆量41.63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7.18%,2021年全县利用秸秆量44.21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了95.32%。
五、验收审核情况:市农业农村局验收组核实,根据省政府印发的《2020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20)18号)和省秸秆办《关于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黑秸联办(2020)20号)相关规定,哈尔滨市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5%,压块站年度生产量要达到设计生产能力20%以上之规定。经验收组核查,方正县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已经超过95%,压块站年度产能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20%以上,2021年已经全部完成整改目标验收,完成验收。
六、公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6772289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方正县委
方正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