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村级公益岗位补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0 浏览量:

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保障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黑人社发〔2021〕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动脱贫户、监测对象稳定增收,我县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放村级公益岗位补助。

八个乡镇申请2022年符合补助要求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共316人,所需资金共62.044万元。

经过村、乡镇、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现就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3月10日-3月19日,如有疑问可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电话:0451-57116113,监督电话:12317,通讯地址:方正县世纪大道17号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五楼乡村振兴局。


附件:方正县2022年10月—12月公益岗位人员补助情况表.xlsx


方正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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